投票结果刚刚公布,比预期晚了10分钟,网上信息前脚刚出来,香港这边就给我打电话了。
姑且不论结果如何,一手而已,投票只是体现一下股东的权利意识。黄也好,陈也好,谁上台对我都没有太大意义。国美这种浑水,风险加权的收益并不高。
结果跟我的预期一致,董事会最终获胜,但黄也不算全输。八项提案中的第四项--即时撤销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被通过。由于国美的公司章程中规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绝对多数,即2/3通过,方可成行,而黄家族目前持有的股份就在34%,所以董事会日后已无法不经黄同意而摊薄其股权。
抛开别的条款不谈,这一点有利于广大中小股东。
陈没有下台,依黄的性格,必然有后续的戏码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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