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个转型期的国家,很多事情都不能用表面的逻辑来推测,比如代持。
代持的原因多种多样,甚至匪夷所思。比如近期上会并被否的立晨物流,当监管方寻求代持的解释,得到的答案竟然是大股东心生厌倦,不愿持有。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大部分的代持可以找到合理的缘由,大致可分为两类。
其 一,自然是规避监管领域对股权上的限制。尽管改革开放已过30年,我国仍有大量领域不对外资,或是民间资本完全开放。最有名的例子,莫过于高盛与高华证券 的合资。高盛通过其下高盛亚洲提供带有选择权的国际商业贷款9775万美元给方风雷、章星与查向阳等六人,设立3家投资公司。再由此六人与联想控股利用已 破产的海南证券资格,设立高华证券,并由后者与高盛亚洲合股设立高盛高华署理高盛内地业务。绕这么大一个圈子的原因,就是外资在中国证券公司的持股不能超 过33%的上限。对于方为首的六人,高盛可在监管环境变化后,行使贷款中的选择权,收购其所持股权;而联想控股,则是高盛在中国的长期盟友。显然这个结 构,还是十分合理的。
再则,我国监管当局为防止大股东掏空,一般对单个机构入股金融机构的上限有所规定。这一规定有效地提高了管理层的积极 性,但对一些进取型的股东也产生了影响。为了在自己所经营的企业中,获取更多股权增值的利益,代持就出现了。目前宝盈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为中铁信托,前身是 位于成都的衡平信托,持股49%,而第二大股东成都工业投资持股26%。表面上两者无关联,但实际上衡平信托的前实际控制人迪康系,在成都有深厚人脉,而 成工投的股权实际上归属于迪康。当然,随着衡平信托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成工投的代持目前越来越像是实际持有。
其三,我国目前公司法对股权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200人。如公司既想大陆上市,又要实施广泛的职工股权激励,就必须设立职工持股会代持,比如平安保险。
其二,便是具有传统中国特色的干股。当年盛宣怀经办洋务,即借此富甲一方。细节不多谈。证监会发审条例中对信托公司持股的坚决清退原则,便是缘于此。当然中国人民的想象力丰富,高招层出不穷。
代 持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持有人的分离,不容易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私下的合约约束,或是共同利益榜定,有时也会出现一些纠纷。最著名的,莫过于华懋与中 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民生银行股权爆发的争执。华懋碍于政府对外资投资银行的股权限制,将其权益暂放在陈健名下的中乡投。华懋的借款合约约 束力不够,当民生的股权价值直线上升后,中乡投便不再承认自己为华懋的股权代持人,而仅承认相关的债权义务。
尽管中国已经进步许多,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仍然是个人治社会。有些关系合乎情理,却不符合法理,代持就是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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